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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法规】环保数据造假“穿帮”不能归咎于仪器
 
 



环保数据造假“穿帮”不能归咎于仪器


2023环境仪器展在企业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仪器,将数据上传到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,就能对企业排污实施远程连续监控。然而,在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某企业氨氮在线监测仪的数据记录中,暗访人员发现,今年8月11日到28日共18天的数据严重缺失。维护设备的技术人员说,监测设备故障停机期间,根本没有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和分析。但暗访人员在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上,却发现排污企业现场监测设备停机的那18天里,平台竟然还记录有完整无缺的数据。

企业的检测仪都是坏的,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的数据竟然是完整无缺,笔者不禁想问,坏仪器怎么就把数据传送给了监控平台?难不成这个监控平台本身就是一个摆设?又或者这其中有不可告人的猫腻?

近年来,尽管环保监管在不断升级,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,却是屡见不鲜,究其原因,大家一般会觉得是企业为了逃避罚款,企图用造假来掩盖污染事实。然而,通过上述报道,笔者认为,企业为了利益而造假是确有其事,但数据造假原因不能完全归结于企业,真正的原因或许在于环保部门本身。

以上述报道为例,在面对质疑时,鄂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万细华说:像他这样过来的数据,我们根本都不看。孝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周国源说:在线监控设施的主体责任是企业,环保部门监控它末端的排污状况。环保保护本是环保部门的职责所在,但相关部门却如此回答,企图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。试问,环保部门建立监控平台的初衷是什么,难道仅仅是为了形成一个数据表?主体责任是企业,就可以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?

尽管事实的真相还有待进一步调查,但笔者看来,环保数据造假,不仅仅是仪器的问题,更与相关部门不作为、慢作为有直接关系,是典型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。正是当地环保部门习惯于将责任高高挂起,对监测仪器好坏不闻不问,才造成环保监测数据失真。

因此,对于监测数据造假问题,我们不仅要追究涉事企业的责任,更应该刀刃向内,绝不能姑息纵容相关职能部门,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,要坚持发现一起,严查一起,从而警示干部在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上,不要偷懒,不要心存侥幸心理,只有树立大局观、长远观、整体观,敢于同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,勇于同违背环保政策的部门作对抗,才能让天蓝、地绿、水秀之梦早日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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