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版  |  English
新闻中心

 
【政策法规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来皖组织开展2022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质控检查
 
 

为落实《2022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》的相关要求,提升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(VOCs)自动监测数据质量,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部署,近日,由第三方机构专家组成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控检查组,对安徽省开展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质控检查。

检查组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的《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质控检查方案》,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定及监测方法,以现场检查和远程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,对黄山、合肥、马鞍山、芜湖、安庆和池州、淮北、蚌埠、宣城、铜陵市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数据传输、站点环境条件、自动监测系统、运维体系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。检查组查看了原始数据、数采采集数据与国家平台展示的原始数据一致性、站点外部周围环境及内部环境;查阅了日常运维任务完场情况、量值溯源档案、异常情况处理、仪器设备日常维护效果、运维及数据审核人员情况等方面信息;对站点内动态稀释仪进行了流量检查,查看了VOCs各物种和非甲烷总烃的标准曲线、空气样品谱图,并对VOCs分析仪、非甲烷总烃分析仪进行了空白和标气核查。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,并就主要问题展开了技术交流。

下一步,我省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工作,确保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数据“真、准、全”。同时强化监测数据分析,重视监测结果应用,科学评估臭氧生成潜势,及时研判臭氧、挥发性有机物来源,为区域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,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